各单位: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修订),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教学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和奖励对象
教学贡献奖是学校设立的最高层次的教学奖励项目,旨在表彰在人才培养、特别是在本科人才培养中作出杰出贡献的教师。教学贡献奖分为杰出教学贡献奖和优秀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
教学贡献奖的评选对象,是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专业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成效显著,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的在职在岗任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杰出教学贡献奖的获奖人选,从符合以下主要条件的优秀教师中评选产生:
(1)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每学年实际完成本科课堂教学72学时以上者。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在教学质量评定中成绩优秀,对本单位教学质量的提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专业和课程建设中发挥核心和引领作用,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者。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近期主持市级以上教学建设项目,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
2、优秀教学贡献奖的获奖人选,从符合以下主要条件的优秀教师中评选产生:
(1)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近三年来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72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在教师教学质量评定中成绩优秀。
(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近期主持市级教学建设项目,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参与主编国家规划教材等。
(3)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的改革和探索,近三年在指导实验教学、毕业论文、实习实训、科研训练、学科竞赛、担任本科生导师、参与学业指导工作及管理育人等其他重要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
三、奖励名额和奖金
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不超过2名,奖金每人10万元;优秀教学贡献奖评选不超过8名,奖金每人5万元。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教学贡献奖的申报分自荐和他荐两种形式。教师可以个人向所在学部、院系申请。校教学委员会三名以上成员联名、各学部、院系和职能部门均可推荐。申请人登陆教务处网站(www.jwc.ecnu.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教学贡献奖申报表》,填写后提交所在学部、院系审核。
2、各学部、院系负责审核候选人的材料和组织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并签署推荐意见。各学部、院系择优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于11月6日前将候选人《教学贡献奖申报表》(一式十份)、相关佐证材料一份提交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提交地点: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联系人:徐幻;联系电话:54344792;《教学贡献奖申报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hxu@admin.ecnu.edu.cn。
3、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学部、院系提供的材料,并可以根据教学档案,补充相关材料。
4、学校成立教学贡献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成员等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听取汇报陈述、投票表决等程序产生获奖名单。
5、经公示无异议后的获奖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由校长签署表彰决定予以公布,并举行颁奖仪式。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