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0浏览次数:71

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切实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和奖励对象

    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是学校设立的主要面向本科教学一线教师的教学奖励项目,旨在表彰在本科课堂教学、本科实践教学、本科生导师工作和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

    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的评选对象,是坚持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规范,专业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学效果显著,关爱学生、深受学生欢迎,得到同行普遍认可,在上一学年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的获奖人选,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教师中评选产生:

    (一)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上一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72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同行普遍认可,学生评教优秀,在院系教学质量评定中获得广泛好评。认真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努力从事教学建设(含课程建设、教材和教学辅导材料编写等),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和教学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优秀成绩。

    (二)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的改革和探索,在实验教学、毕业论文、实习实训、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等方面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取得优秀成绩。

    (三)积极担任本科生导师,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较好地履行了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学生评议和反馈好。

    (四)积极参与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在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教学委员工作和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评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

    (一)在前三个学年度内及至评选时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的;

    (二)在上一学年度内及至评选时发生过一般教学事故的;

    (三)在上一学年度内及至评选时违反教师工作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奖励名额和奖金

    奖励名额全校30人左右,奖金每人1万元。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的申报分自荐和他荐两种形式。教师可以向所在学部、院系申请。学部、院系也可推荐。自荐或他荐,需要向所在学部、院系提交《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申请表》并提交教师个人教学档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登陆教务处网站(www.jwc.ecnu.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申请表》,填写后提交所在学部、院系审核。

    2、各学部、院系负责审核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和组织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并签署推荐意见。各学部、院系择优推荐候选人若超过1位须排序,并请于116前将学部、院系候选人《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师个人教学档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份提交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提交地点: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联系人:徐幻;联系电话:54344792;《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申请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hxu@admin.ecnu.edu.cn。

    3、教务处负责审核学部、院系提交的申报材料。

    4、学校成立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校教学委员会成员、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等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审阅申报材料、投票表决等程序产生获奖名单。

    5、经公示后的获奖名单,学校公布表彰决定,并举行颁奖仪式。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年度贡献奖申报表.doc

华东师范大学

2017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