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学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的通知

发布者:齐贵超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718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学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建设暨第二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学校将组织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申报遴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的课堂应注重创新性与科学性,强化课堂设计,注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以提升教学效果为目的创新教学方法、考评内容和方式,教学内容有深度、有广度,教学资源丰富、质量高,体现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具有较大的示范、推广价值。

2.课程主讲教师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不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等问题,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

3.申报课程须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或获得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4.申报课程须在2023-2024学年为本科生实际授课。

5.已获得首批示范课堂称号的课程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表》(附件2),附件材料直接附在申报书后面,课堂教学实录可使用原一流课程申报或教学比赛参赛视频

2.学部、院系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排序推荐并填写《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31013日(星期)前提交汇总表申报材料电子版gcqi@admin.ecn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推荐。

如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教务处齐贵超gcqi@admin.ecnu.edu.cn,54342953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学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建设暨第二届教学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表.docx

附件3:示范性本科课堂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