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池田优馨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者:黄鲁霞发布时间:2023-10-01浏览次数:1510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和有关学生:

截止2023930日,你院池田优馨同学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且未向学校请假,学生所在单位多次联系无回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三十条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教【2021127号)第六章第三十一条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者,予以退学,拟对该生作退学处理。

    如有异议,请在20231011日前邮件联系教务处,邮箱:jzliu@admin.ecnu.edu.cn

特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