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教师,成为“大先生”,切实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扎实践行卓越育人,加快推进引领育人创新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根据《华东师范大学育人贡献奖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育人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育人贡献奖旨在表彰在课堂教学、实践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素质养成以及其他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育人贡献奖分为杰出育人贡献奖、优秀育人贡献奖和青年育人贡献奖三个子类。
二、评选条件
育人贡献奖的奖励对象须为我校在职或在岗教职工,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潜心育人,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深受广大学生爱戴,积极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得到同行普遍认可,或者在其他育人方面做出特殊贡献。
(一)杰出育人贡献奖
杰出育人贡献奖的获奖人选,从符合以下主要条件的优秀教职工中评选产生:
1.在我校累计工作8年及以上。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近5年来每年实际完成本科课堂教学54学时及以上。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育人,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在教学质量评定中成绩优秀,对本单位教学质量的提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在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中发挥核心和引领作用,领衔高水平教学团队,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对确立本领域教育教学在校内外的地位做出重要贡献。
4.在本科、研究生教学建设、改革和人才培养中做出突出贡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近期主持国家级各类一流课程或“101计划”课程,或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级教材奖,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或主持负责国家级实践基地、公共平台建设、教改项目等。
(2)认真履行育人职责,潜心人才培养,育人成效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近5年来,指导和培养的学生品学兼优、学位论文质量优、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按期毕业率高、就业及发展前景好、成果卓越,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和社会服务等国内外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非教学科研岗、非教学为主岗教职工,在招生、就业、双创、第二课堂等其他育人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者,由育人贡献奖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不受条件2、3、4的限制。
(二)优秀育人贡献奖
优秀育人贡献奖的获奖人选,从符合以下主要条件的优秀教职工中评选产生:
1.在我校累计工作5年及以上。
2.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近3年来每年完成本科基础或核心课程教学在54学时及以上。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育人,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评定中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和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发挥个人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助力所在学科专业影响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4.在本科、研究生教学建设、改革和人才培养中做出重要贡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近期主持市级及以上一流课程,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上海市、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奖, 或参与编写教育部马工程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获得市级及 以上教材奖,或主持负责市级及以上实践基地、公共平台建设、教改项目等。
(2)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的改革和探索,近3年在指导实验教学、毕业论文、实习实训、科研训练、学科竞赛、担任本科生导师、参与学业指导工作及管理育人等其他重要工作上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履行育人职责,潜心人才培养,育人成效突出。近 3年来,所指导和培养的学生品学兼优、学位论文质量优、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按期毕业率高、就业及发展前景好、成果显著。
非教学科研岗、非教学为主岗教职工,在招生、就业、双创、第二课堂等其他育人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者,由育人贡献奖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不受条件2、3、4的限制。
(三)青年育人贡献奖
青年育人贡献奖的获奖人选,从符合以下主要条件的优秀教职工中评选产生:
1.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在我校累计工作3年及以上。
2.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近3年来每年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在54学时及以上。坚持立德树人,注重课程育人,教学效果好。
3.在本科、研究生教学建设、改革和人才培养中做出重要贡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近期在上海市、国家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奖,或主持校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编出版教材,或主持负责校级及以上实践基地、公共平台建设、教改项目等。
(2)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的改革和探索,近3年在指导实验教学、毕业论文、实习实训、科研训练、学科竞赛、担任本科生导师、参与学业指导工作及管理育人等其他重要工作上取得优异成绩。
(3)认真履行育人职责,潜心人才培养,育人成效突出。近3年来,所指导和培养的学生品学兼优、学位论文质量优、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按期毕业率高、就业及发展前景好、成果显著。
非教学科研岗、非教学为主岗教职工,在招生、就业、双创、第二课堂等其他育人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者,由育人贡献奖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不受条件2、3的限制。
三、奖励名额和奖金
杰出育人贡献奖每次评选不超过4人,奖励金额为每人30万元;优秀育人贡献奖每次评选不超过8人,奖励金额为每人10万元;青年育人贡献奖每次评选不超过6人,奖励金额为每人5万元。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育人贡献奖采取推荐方式。各教学科研单位、管理服务单位、校教学委员会(三名及以上成员联名)和育人贡献奖评选委员会均可推荐。不接受教职工个人申请。推荐需在征得参评者同意后,提交《华东师范大学育人贡献奖推荐表》(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
已获得华东师范大学教学贡献奖、华东师范大学育人贡献奖者,原则上不得再重复推荐同一子类的奖项,如获奖超过5年且有新的重大贡献者可不受此限制。
2.被推荐的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初评工作(管理服务单位由机关党委负责),审核参评材料,推荐候选人,并签署推荐意见。于4月23日前组织候选教师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ecnu.kypt.chaoxing.com/)中提交盖章扫描版《华东师范大学育人贡献奖推荐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系统审核推荐,并提交两份纸质材料至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逾期视为放弃。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如超过1位须排序,不得超额推荐。
系统操作指南:
①候选人材料提交流程: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在线申报-申报
②教学院长/机关党委系统审核流程: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切换为教师身份-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项目评审
③教学秘书查看申报情况:公共数据库-教务系统-切换为教师身份-教学活动-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右上角)工作台-我是管理员-申报管理
3.学校成立“华东师范大学育人贡献奖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学术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成员组成。可聘请校外专家或校友担任评选委员。评选委员会主席由校领导担任。评选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
4.评选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对各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参评材料,秘书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通讯评议,评议结果提交评选委员会会议审议。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评选委员会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投票表决等程序,拟定评选结果并上报学校表彰奖励委员会、学校党委常委会依次审定,形成拟获奖名单。
5.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
6.本项工作联系人:
本科生院:郭源源,54344781,yyguo@admin.ecnu.edu.cn;刘俊升,54344769,jsliu@psy.ecnu.edu.cn
研究生院:赵睿,54345038,rzhao@yjsy.ecnu.edu.cn;苟健,54345003,jgou@admin.ec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育人贡献奖、教学贡献奖历年获奖名单.xls
华东师范大学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