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学业指导帮扶提升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澍钰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343

各单位:

持续加强我校本科生学业发展指导工作,解决学生学业发展问题,激发学生的向学之心,提供个性化的学业辅导,推动学生学业发展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学业指导帮扶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以各学部、院系、书院为申报单位

二、申报内容与目标

1.面向学业困难学生为其提供定制化方案,进行精准指导

2.根据学困状况做到分级分类,具备相应的实践条件,项目进度安排合理、可行。

3.项目可积极发挥本科生导师或导师团的导学功能,加强师生互动。

4.建立学生学业档案,预期效果清晰明确,效果评估合理、具体。

5.在指导举措之上,能够形成教学研究报告与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性更佳。

三、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教学管理工作或学生管理工作的经历,能够担负起本单位该工作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

2.项目有稳定的指导团队参与,参加人员要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实践工作。

3.具备可操作性强、可持续的学业指导帮扶措施,有一定的实施基础与教学实践。

4.相同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建设与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

经费拨付根据各单位学业困难学生实际情况予以支持,院系一般支持1-3万,学部或书院可适当增加。经费须专款专用,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五、申报流程

1.负责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学业指导帮扶提升项目申报书》(附件)。

2.各单位审核后,将纸质版(一份)交至闵行校区办公楼2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zhang@admin.ecnu.edu.cn 。申报截止日期至20231122。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六、项目验收

学校对立项项目组织成果验收,主要关注学生学业状态变化、举措落实质量与单位整体实施效果等,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与支撑材料。

本项工作联系人:

张澍钰,联系电话:54345429;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8室;E-mail:syzhang@admin.ecnu.edu.cn;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学业指导帮扶提升项目申报书.doc

 

华东师范大学

大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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