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谢攀之发布时间:2023-11-13浏览次数:186

各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于建设教育强国和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战略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响应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开展“向美而行 魅力校园”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活动,我校现启动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活动的校内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及校园美育活动。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安排

(一)奖项设置

“魅力学生”奖、“魅力教师”奖、“魅力活动”奖及提名。

(二)推荐名额

奖项类别

学校总数量

各单位推荐数量

魅力学生

1-2个

1个

魅力教师

1-2个

1个

魅力活动

1-2个

1个

(三)评选方法

各单位参照《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奖项评选标准》(附件1)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师生及各类校园美育活动。学校择优遴选推荐并报送至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市级评审由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进行。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1)申报表。填报《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申报表》(附件3、4、5)。

2)图片。请提交与所报奖项内容相匹配的高清图片5-6张,每张需2M以上。图片格式要求为JPG或PNG。图片需备注具体内容。魅力人物的图片类型可以是:生活照、工作照等,需至少包含一张个人正面高清照片;魅力活动的图片类型可以是活动现场照、成果照等。

3)视频。请提交一个与所报奖项内容相匹配的人物/活动介绍视频,时间为1分钟左右。视频格式要求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080p。摄像器材不限(手机、相机皆可)。要求横屏拍摄,影像清晰无抖动,色彩正常,声音清晰。

2.报送方式

1)申报者将《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申报表》(附件3、4、5)和图片、视频素材提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在限额内择优推荐,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Word版和《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申报表》Word版及图片、视频素材发送至邮箱:cwu@cee.ecnu.edu.cn。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本项工作联系人:

吴澄,联系电话:54345112cwu@cee.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8室。陆蓉蓉,联系电话:54344782,rrlu@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3室。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13

 

 

附件1.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奖项评选标准

附件2.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3.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魅力学生)申报表

附件4.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魅力教师)申报表

附件5.2023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评选(魅力活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