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葛蓓发布时间:2026-08-25浏览次数:14

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组织实施

推免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及学校推免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校推免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组建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推免推荐工作。“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学校团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二、工作要求

(一)推免推荐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遴选推荐、择优选拔优秀生源,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有效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二)综合排名坚持全面、综合评价,注重一贯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学业成绩由推荐单位按照课程的原始绩点或成绩计算,学业成绩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应有明确规定。

(三)在校期间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可作为素质加分项目。按推荐单位公布细则计算。

(四)推荐单位严格规范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使用和管理,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成绩真实可信。对本单位申请推免学生所有列入素质加分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部分材料须报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审),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计算。

(五)推荐单位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荐单位应组成不少于5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对本单位申请推免学生的学术科研创新类素质加分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一定范围的公开答辩。单人提交多篇科研成果的,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六)推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计分与复核环节,做好所有推免推荐工作材料的记录与存档、计分的准确、答辩全程的录音录像记录,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每位专家审核鉴定意见做好签字存档,所有环节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七)推荐单位应做好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的公示。

(八)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再列入当年就业计划,不应再申请境外留学。自推荐工作完成之日起,不再提供就业协议和用于境外留学的在读证明。各推荐单位应提前做好调查、宣讲和解释工作。

(九)推荐单位应做好本校教职工亲属参加推免的核查,相关学生申请推免时应主动报备。相关教师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推免工作。

(十)“强基计划”转段、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推免转段根据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2027年推免推荐工作通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至8月26日16:00,各单位登录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做好系统前期配置准备工作。

(二)8月27日0:00至8月31日24:00,学生登录教育教学管理平台-推免推荐模块,提交推免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9月1日起,各单位按工作细则组织遴选推荐(含学术专长答辩程序),公示拟推荐名单(含姓名、学号、专业、学术专长答辩结果、素质项目加分情形、综合成绩、综合排名等)、候补名单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公示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学生可在公示期间向相关单位反映,由相关单位受理并反馈核查结果。

(四)9月7日16:00前,各单位通过教育教学管理平台完成审核,提交拟推荐学生信息。

(五)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拟推荐名单(含姓名、学号、专业等)将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实名反馈本科生院,联系电话:62232571,电子信箱:bksy@admin.ecnu.edu.cn。

(六)公示通过后,推荐名单将提交至“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我校推免生可在该系统中开始注册填报。


工作联系人:葛老师,电子邮箱:bge@admin.ecnu.edu.cn,电话:62232571;张老师,电子邮箱:yhzhang@admin.ec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推免推荐-学生申请操作指南.pdf


                           华东师范大学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