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的通知》,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要求,按照《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提升学生美育素养,发挥学校美育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师生代表及美育活动的引领作用和榜样力量,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向美而行 魅力校园”2024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校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及校园美育活动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安排
(一)奖项设置
设“魅力学生”奖、“魅力教师”奖、“魅力活动”奖及提名奖。
(二)推荐名额
奖项类别 | 学校总数量 | 各单位推荐数量 |
魅力学生 | 1-2个 | 1个 |
魅力教师 | 1-2个 | 1个 |
魅力活动 | 1-2个 | 1个 |
(三)评选方法
各单位参照《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遴选标准》(附件1)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师生及各类校园美育活动。学校择优遴选推荐并报送至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市级评审由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进行。
(四)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
(1)申报表。填报《2024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申报表》(附件3、4、5)。
(2)图片。请打包提交与所报奖项内容相匹配的高清图片5-6张,每张需2M以上。图片格式要求为JPG或PNG。图片需备注具体内容。魅力人物的图片类型可以是:生活照、工作照等,需至少包含一张个人正面高清照片;魅力活动的图片类型可以是活动现场照、成果照等。
(3)视频。请提交一个与所报奖项内容相匹配的人物/活动介绍视频,时间为1分钟左右。视频格式要求为mp4或mov,分辨率不低于1080p。摄像器材不限(手机、相机皆可)。要求横屏拍摄,影像清晰无抖动,色彩正常,声音清晰。
2.报送方式
(1)申报者提交《2024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申报表》(附件3、4、5)和图片、视频素材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在限额内择优推荐,于11月6日(星期三)前汇总本单位《2024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推荐汇总表》(附件2)、《2024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申报表》(附件3、4、5)和图片、视频素材,打包发送至邮箱yyguo@admin.ecnu.edu.cn。
3.本项工作联系人:郭源源,54344781,yyguo@admin.ecnu.edu.cn;刘俊升,54344769/62232571,jsliu@p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教务处、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遴选标准.docx
附件2.2024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2024年上海市学校美育实践魅力系列品牌展示活动申报表(魅力学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