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书院及全校本科毕业生:
现将2023年秋季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各项离校手续。
一、办理时间:
请各位同学按照各部门的规定时间办理,根据自己的毕业时间合理安排离校时间。
二、办理方法:
毕业生通过公共数据库实时查看本人各项手续办理及进展情况。查询办法为:访问http://www.idc.ecnu.edu.cn,进入本科教务系统“我的信息-我的离校信息”。如发现某个部门未办理或办理未通过,请于规定时间内到该部门办理手续。
部门名称 | 审批条件及说明 |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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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办公室 | 1.办理过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6月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申请前,请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可不填,但应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学校,联系邮箱zhuxuedaikuan@admin.ecnu.edu.cn)。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同时导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签字、按手指印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毕业前还清贷款可以不做毕业确认。但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等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此外,学生应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主动了解还款方式和违约后果,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学生可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如有疑问可拨打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咨询。 2.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如离校应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排完成毕业确认材料提交。相关通知会发送至需要办理学生的邮箱,并在校园地助学贷款QQ群中通知,学生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3.未办理过上述两类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将直接审批通过,遇特殊情况可电话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 | 闵行学生之家B区302
普陀大活中心504
咨询邮箱:
| 54342302
62232137
zhuxuedaikuan@admin.ecnu.edu.cn |
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 毕业生(不含留学生)在离校前需要线上登记毕业去向及提供相应去向证明材料,且不存在未完结的就业事务记录,在预处理时给予通过。 | 闵行学生之家B区202 普陀大活中心308 | 54345052 62232272 |
后勤保障部、公房综合治理办公室 | 尚未退宿的同学找所在宿舍的管理员办理退宿事宜(归还钥匙),退宿完成后线上审核通过。没有在学校住宿的同学在预处理时给予通过。咨询邮箱:woffice@hqbzb.ecnu.edu.cn。 | 闵行校区各宿舍楼值班室
普陀校区各宿舍楼值班室 | 54342732 54345233
62233389 62232781 |
财 务 处 | 有欠缴学费、住宿费等的同学须于6月1日前完成缴费(财务处提供网页扫码缴费、微信企业号缴费等多种方式缴费)。无上述情况则预处理时直接审批通过。(教材相关费用请到下一项教材中心办理) | 闵行办公楼101室 普陀电化教学楼财务处 ecnucwc3@admin.ecnu.edu.cn | 2230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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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教材中心) | 6月15日前,欠交教材费的毕业生请联系学校教材科办理结清教材费,现场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 | 普陀干训楼阶梯教室一楼 闵行学生之家111文印中心 | 62232372 13764585526 |
图书馆 | 请同学在6月10日前还清所借图书(含馆际互借图书)和电子阅读本,没有欠书的同学在预处理时图书馆将给予通过。预处理未通过的同学请自行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另外请注意,一定要先在图书馆归还图书后,再到校园卡中心办理手续。 | 闵行图书馆二楼借书处 普陀图书馆一楼借书处 | 54344890 62232367 |
信息化治理办公室(即 校园卡中心 离校) | 一、校园卡离校办理(二选一) 1)企业微信APP——工作台——审批,提交【毕业生离校校园卡注销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完成校园卡离校手续,卡内金额将转入申请时填写的银行卡内; 2)本人持校园卡到信息化治理办公室现场办理校园卡注销后,即可完成校园卡离校手续。注销后校园卡将不能使用,卡内余额后续会通过银行转账退给毕业生本人,注销后的校园卡留给毕业生本人作为纪念; 二、相关说明: 1.校园卡离校办理是不可逆的。本科毕业生请找教务员确认学分是否修满,如果未修满,请不要办理校园卡离校。 2.在办理校园卡离校手续之前,请先确认已完成图书馆的网上离校手续。 3.如果无法亲自来办理校园卡离校手续,也无法使用企业微信提交申请,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委托代办: (1)使用学校微信企业号的“办事凭证”; (2)填写纸质委托书,并按要求加盖部门公章、盖章人签字。被委托人携带有效证件、有效委托书到信息化治理办公室服务台办理相关业务。(注:纸质委托书可向服务台索取;也可自行网上下载打印https://eoffice.ecnu.edu.cn/xzzq/list.htm)。 4.直研、直博、本校学生考取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生,毕业时不需要办理校园卡离校手续。 | 闵行图书馆主楼207
普陀光华路九舍楼下 | 1、企业微信:操作路径为“通讯录”-“员工服务”-“信息化服务小助手” 2、电话:62233081 3、邮箱:its@ecnu.edu.cn |
教务处 | 组织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与发放。对于修读暑期课程及参加缓补考的同学请在成绩入库、学部(院系)分委会开会审议后至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闵行办公楼226 | 54343051 |
所在学部(院系)、书院 | 1、归还学部(院系)、书院资料物品等,由各学部(院系)、书院按具体情况办理。 2、本学期结束可以毕业的同学在学部(院系)教务员老师处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各学部(院系)教务员老师联系方式请见附件。 | 各学部(院系)、书院 | 见附件 |
三、注意事项:
1、职能部门全部办理通过后,即表示离校手续办理完成。
2、离校手续办理完成是领取证书的前提条件,成绩全部录入公共数据库并达到毕业条件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达到毕业条件且学部(院系)分委会开会审议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本学期可毕业的学生(“2+2”联合培养学生须携带国外证书原件)请至学部(院系)教务员老师处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暑期课程及缓补考学生请在成绩全部录入公共数据库并达到毕业条件、学部(院系)分委会开会审议后至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务处联系电话:54343051,闵行办公楼226。
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