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齐贵超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1052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推动教师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增强课程教材铸魂育人功能,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教材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划

教材研究项目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相关教材的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重点选题

1.“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领导”相关内容进教材实施路径研究;

2.思政元素融入教材的实践研究;

3.新形态教材建设研究;

4.教材使用评价机制及体系指标建设研究;

5.教材审核标准及机制研究;

6.新时代教材建设政策研究。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

申请人(负责人)若已申请过该项目且尚未结项,原则上不允许申请。

四、支持政策

教材研究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提供2-3万经费支持。经费分2次发放,项目正式立项后发放经费总额的60%,验收通过后拨付40%。研究任务艰巨、预期成果显著的可申请增加。

所在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配套专项经费,支持教材研究。学校优先支持各级教材基地申请的教材研究项目,优先支持教材研究成果申报校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和校教材出版基金项目。

五、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

2.原则上立项的项目名称不能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须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改。

3.立项项目所属成果,应在发表或出版时,明确标注该成果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材研究项目。

4.立项项目按照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充分。项目成果可包括以下形式:项目研究报告、论文、教材样书、评价标准、工具书、电脑软件等形式。

六、管理办法和经费使用

实行立项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负责制,基地项目由基地负责人负责。

对项目的考核分为:立项时提交项目立项任务书,建设期满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未按时提交研究成果、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形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提供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回经费、取消该教材研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此类项目的资格。同时,本单位立项情况将影响所在单位的申报额度。

教材研究项目验收,以会议鉴定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将严格对照项目申请书预期目标,参照项目宗旨,对研究成果提出鉴定意见。若申请人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可申请免于鉴定。

经费须专款专用,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其中人员费占比不能超过30%),并严格执行预算。

六、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332416:00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汇总后提交至闵行办公楼217室,同时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1.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教材研究项目申请表.doc(附件1,一式一份)。

2.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教材研究项目汇总表.xls(附件2,一式一份)

工作联系人:曹泽南;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联系电话:54344792;联系邮箱:zncao@admin.ecnu.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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