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卓越师范生培养提质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王华文发布时间:2023-03-17浏览次数:923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保持我校师范生培养的优势,主动适应并引领智能时代对未来教师的要求,深入推进卓越师范生培养计划2.0,现启动2023年卓越师范生培养提质计划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创课实验室”的形式,让师范生深度体验课程设计与开发的过程,并在基础教育学校进行教学实践,提升师范生教学能力,加深对教学理念的理解,坚定教育信仰,涵养师德匠心。

二、项目内容

1.组建高质量指导团队

组建多元化、高水平的指导队伍。指导教师可以由我校教师、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和少量研究生组成。指导团队的组建方式由各项目自定。

2.推进拓展课程开发工作

项目团队结合学科特点和基础教育改革前沿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形成课程开发主题。主题来源可以是:①基础教育学校实际需求;②国家《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推荐主题》;③团队自设;④师范生提出。项目团队需结合基础教育实际需求确定课程类型,可以是:①基于学科知识的特色课程;②跨学科课程,可以是教学内容的跨学科,也可以教学方法的跨学科;③体现人工智能技术与具体学科融合的“AI+学科”课程;④其他自定义的形式

3.招募与培养学生

面向本科师范生招募课程开发的学生成员。招募的学生可以是本院系的,也可以是跨院系的。每年招募的学生不低于30人。招募工作由各项目开展,培育指导的时间应与基础教育学校开课时间有效衔接。招募通知和培训安排须同时发教务处,教务处会在相关公众号上协助宣传。

4.保障课程开发质量

各项目团队应建立课程质量保障流程,应至少包括以下环节:课程开发质量的评估,通过评估的课程才能在基础教育学校开展实践;开课期间的质量跟踪,指导教师通过随堂听课、观摩课程录像或其他可行的方式掌握课程开设的质量;每学期总结和评价,根据各方的评价反馈,做好改进方案。

5.形成指导机制

通过培训、组会、研讨会和展示会等方式,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交流工作进展,分享课程开发经验,解决课程开发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建成有效的指导机制。

6.建设相关资源

各项目应注重资源建设和成果规划,包括:由培训、指导学生的过程性资源建设而成的培训课程,教学设计案例、教学反思、师范生开发的课程等成果。逐步建成教师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的资源库与案例集,形成可供师范生学习和向外推广的资源。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应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实践工作、熟悉师范生培养工作。

2.已立项过的项目可继续提交今年工作计划,去年工作通过考核后自动予以支持。

四、经费支持

根据项目所申报的课程数目、实际开发需求、成果或预期成果,经组织评审后,确定支持的经费额度。

五、项目管理

1.获得立项后,项目团队成员须参加学校每年举办的培训、研讨、展示等活动,保障项目质量,交流项目研究进展,分享项目建设经验。

2.学校每年对项目工作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支持的依据。

六、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首次申报的请填写《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卓越师范生培养提质项目申报书》,已立项过、持续申报的请填写《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卓越师范生培养提质计划申报书(持续申报类)》。326日前各单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稿(2份)汇总后提交至教务处:闵行校区第一教学楼415办公室王老师,电子版发送至hwwang@admin.e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审:学校将在4月初举办现场答辩,确定资助项目名单,具体事宜会通过邮件通知。

 

本项工作联系人:

王华文,联系电话:33503149Emailhwwang@admin.ecnu.edu.cn

谭红岩,联系电话:54344779Emailhytan@admin.ec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卓越师范生培养提质计划申报书.docx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卓越师范生培养提质计划申报书(持续申报类).docx


华东师范大学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