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我校美育和劳动教育实践环节,不断丰富和拓展美育和劳动教育优质实践教学资源,进一步完善我校美育和劳动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美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我校现有运行稳定、成效明显、能有效开展美育或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基地;
2.新建的美育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鼓励各单位积极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等共建美育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主动将美育和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整合和拓展校内外美育或劳动教育实践资源,积极探索“专业+美育/劳动教育”、“思维+美育”、“创新创业+劳动教育”、“公益+美育/劳动教育”等实践新模式。
美育实践基地:主要面向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艺术馆、文化技艺传习所等。
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重点建设都市农业、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文化创意、综合性劳动等五类实践基地。
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6项基本条件:
(一)活动场地。具备开展美育或者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所需的场地,能同时接待20名以上学生参加美育或者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实践项目。基地可以常年稳定开展美育或者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至少具有2个适合大学生的美育或者劳动教育实践项目,我校学生可以参加美育或者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三)师资配备。配有与接待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讲解人员,能结合美育或者劳动教育实践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教学,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四)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
(五)配套设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可供学生开展美育或者劳动教育实践的项目内容多、种类较为齐全。
(六)规范管理。管理制度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安全管理等系统、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四、实践基地建设和管理
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1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建设2年后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优秀、成效突出的基地另外追加1万元建设经费,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基地将予以取消。获批立项建设并通过验收的美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须持续运行5年以上。
学校将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确定申请基地是否为重点基地或一般基地。重点基地资助金额一般为3万,立项后下达1.5万,其余中期检查通过后下达。一般基地资助金额为2万,立项后下达1万,其余中期检查通过后下达。所在单位在经费方面应适当予以配套。基地负责人应根据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严格经费使用。
五、申报和遴选程序
1.申报者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美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1),并将申报书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
2.各单位须将美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纳入到本单位全局性工作中予以整体统筹与规划,对申报材料组织审核,在此基础上择优分类排序向学校推荐,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华东师范大学美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1)和《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美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Word、Excel版以及盖章签字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rrlu@admin.e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基地名单。
本项工作联系人:
陆蓉蓉,联系电话:54345380,rrlu@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8室;艾东升,联系电话:54344782,dsai@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3室。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