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华东师范大学卓越育人纲要》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我校体美劳教育实践创新,加快培育一批体美劳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和打造一批体美劳教育实践品牌项目,着力构建“体验—认知—志趣—创造”的体美劳教育体系,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基于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以及当前体美劳教育实践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遴选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的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
1.体育方面:体育俱乐部、体育赛事和体育专项训练营等实践活动;
2.美育方面: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展演、艺术类竞赛、艺术场馆体验学习、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
3.劳动教育方面: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劳动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
4.“五育”融合的体美劳教育实践活动;
5.大中小一体化的体美劳教育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体美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具有一定建设基础,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改革思路清晰,实施方案可行,有创新、有特色,预期效果明显,实践活动和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2.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每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得多于2项。
3.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能够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活动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参与人员要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实践工作。
4.鼓励以学部院系、书院、教学团队等为单位进行申报,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单位合作开展体美劳教育实践活动。
5.相同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可重复申报。
三、项目类型
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拟立项总数不超过20项。学校将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确定申请项目是否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3万,立项后下达1.8万,其余结题验收后下达。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立项后下达1.2万,其余结题验收后下达。所在单位在经费方面应适当予以配套。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学校财务相关规定规范使用经费。
五、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内,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1次学校组织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的主讲教师,分享实践经验和成果。项目负责人应保持稳定开展实践活动,积极将项目打造成我校体美劳教育实践品牌项目,五年内每年应至少运行一轮,每轮实践活动结束后须形成总结报告提交教务处备案。
2.中期考核:学校将于2023年下半年组织中期汇报,交流项目进展,汇报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工作总结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并进行汇报答辩,验收等级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追加5000元建设经费。对于未能通过成果验收的项目将取消负责人3年内申报校内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和参加校内教学评奖资格,并酌情减少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数量。
六、申报和遴选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组织初审并择优排序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实践项目,于2023年3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华东师范大学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体美劳教育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Word、Excel版以及盖章签字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rrlu@admin.e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建设项目名单。
陆蓉蓉,联系电话:54345380,rrlu@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8室;艾东升,联系电话:54344782,dsai@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3室。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