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美育通识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陆蓉蓉发布时间:2023-02-21浏览次数:57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美育通识课程体系,着力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美育通识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需符合我校美育通识课程定位,坚持思维导向,以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为目标,加强艺术与人文学科、自然科学学科的结合。以“全人培养”为总目标,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高校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的新面貌。使学生通过鉴赏艺术作品、学习艺术理论、参加艺术活动等,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了解、吸纳中外优秀艺术成果,理解并尊重多元文化;发展形象思维,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

课程门类可涉及但不限于:声乐、器乐、戏剧、戏曲、主持、表演、绘画、设计、书法、篆刻、中国传统艺术等。

2.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参观、调查、舞台表演等实践活动。鼓励课程实施多元化的过程性评价,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一般不超过50%,过程性作业不少于4次。

3.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热爱本科教学,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深厚的学术涵养和理论储备,校外兼职教师也可参与课程教学活动。课程负责人承担的教学任务不少于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4.课程可由课程负责人独立完成,也可由负责人组建教学团队。如组建教学团队,需保证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能够确保课程建设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发展性。

二、建设与实施要求

1.课程分为新建课程和已有课程改造两类,建设期为一年。获得立项的课程,应对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整体设计与改进,形成完整的、高质量教学大纲和讲义,充分挖掘课程美育的元素并进行良好的教学设计,按时完成相应建设任务。

2.获得立项的课程应保持稳定开课,五年内每年应至少开课一次并于每次开课后形成课程报告,课程报告说明详见附件1。考虑到美育通识教育课程修读需求量大,请适当提高选课人数上限,一般情况下不少于40人。鼓励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开设平行班,扩大学生受益面。

3.立项课程结题时,课程负责人需提供一份改革的课程大纲、一份教学设计案例(附件2)、一次示范课(录制视频)、一份课程报告。

4.课程教学团队应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和体美劳教育工作推进委员会组织的教研活动,协助教务处做好美育通识课程教学研究和宣传推广工作。

5.鼓励课程教师持续深化教学改革,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拍摄制作MOOC,编写读本或教材等。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美育通识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于2023324日前将申报材料《华东师范大学美育通识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和《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美育通识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4)的WordExcel版以及盖章签字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rrlu@admin.ecnu.edu.cn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建设课程名单。

四、政策支持

1.申报课程一般为2学分。立项后拨付建设经费2万元,新建课程验收通过后再拨付2万元建设经费,改造课程验收通过后再拨付1万元建设经费,所在单位应予以适当配套。

2.学校在建设周期(一年)内设立美育通识课程助教岗位,协助授课老师完成课程建设、讨论、作业批改、课程报告编制等相关事务。课程助教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和发放津贴。一般每门课程配一名助教,由主讲教师自主招聘,报教务处审批后聘用。

3.教务处会定期组织美育通识课程任课教师和助教的教研活动。

五、课程管理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美育通识课程建设工作,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有关课程建设研讨,充分发挥各单位教学委员会在课程推荐、教学内容组织以及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指导、咨询、审议功能,确保课程建设质量。美育通识课程的数量与质量纳入院系绩效奖励。

2.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主要通过现场听课、审核教学大纲、举行学生座谈,组织课程负责人答辩等途径。对于未能通过验收的课程建设项目将终止后续建设经费的下拨,并取消课程负责人两年内申报校内课程建设项目和参加校内教学评奖资格。

3.学校建立课程评估机制,对于课程教学内容与美育通识课程目标不符、教学效果欠佳、连续两年无故未开设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课程,将组织重点听课、重点审核,视情况予以限期整改或取消开课资格。

本项工作联系人:

陆蓉蓉,联系电话:54345380rrlu@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8室;艾东升,联系电话:54344782,dsai@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3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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