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精品教材建设专项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齐贵超发布时间:2023-01-05浏览次数:903

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本科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编写出版高水平高质量教材,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精品教材建设专项基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划

学校鼓励学科专业综合实力较强的教学单位、教材基地组织编写专业核心课程教材、通识教育课程教材;鼓励编写服务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需求的相关学科紧缺教材;鼓励编写“新工科”“新文科”教材;鼓励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各单位、各基地应在充分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作为首要任务;紧密结合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教材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重点;充分调动教学名师、优势学科带头人、一流课程主持人等高水平教师参与教材建设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整合资源,牵头进行成套、成系列教材的编写,开展经典教材、优质教材修订工作;做好教材建设奖、国家级规划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省部级及以上教材成果奖等成果的规划和培育。

二、申报条件

资助范围包括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教材形式包括文字教材、文字+电子教材、电子教材及数字化教材等形式,不接受学术专著及翻译教材申报。申报教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第一主编)须为我校正式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如按整体申报可作为1个项目。

申请人(第一主编)若已申请过该项目,在建设期内且教材还未出版原则上不允许申请。

2.教材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非教学参考书和翻译教材),且相关内容已经过2届以上的本科教学实践。

3.教材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挥铸魂育人功能。

4.教材要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编写和修订中结合学科自身特点,选择适当的融入点和融入方式,避免简单贴标签。

5.教材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综合运用多种介质,创新教材形态。

6.教材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先进教学理念,具有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时代性。

7.教材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推动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体现启发式教学、探究式教学要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深入学习。

三、建设类别

教材建设立项分为规划教材项目和一般教材项目。规划教材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材建设重点,符合院系的学科和课程体系建设需要。院系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教材的建设类别进行确定,院系党委负责对教材内容和主编人员政治思想情况把关。

四、支持政策

1.规划教材:新编规划教材每项资助6万元,修订规划教材每项资助3万元,全册教材、成套教材或系列教材每项资助额度根据项目规模具体确定。

2.一般教材:新编一般教材每项资助4万元,修订一般教材每项资助2万元,全册教材、成套教材或系列教材每项资助额度根据项目规模具体确定。

新编教材经费分三次拨付:正式立项时拨付2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60%;教材出版经学校验收通过后拨付20%。修订教材经费分两次拨付:中期检查修订稿通过学校审定后拨付50%;教材出版经学校验收通过后拨付50%

所在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配套专项经费,支持教材编写和出版。学校优先支持各级教材基地申请的教材建设项目。

五、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本年度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限期为20255月。

2.原则上立项建设教材的主编、书名和内容不能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须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改。

3.立项建设教材的出版社由主编选择,出版单位应选择在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声誉优良的出版社。教材出版必须通过出版社组织的审稿程序,以确保质量。出版教材须在教材封面、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明该教材为华东师范大学精品教材建设专项基金资助项目。

六、管理办法和经费使用

实行立项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负责制。对项目的考核分为:立项一年后中期检查,两年后验收。未按时出版的教材,教师应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立项建设教材应在中期检查时提交全部书稿或修订稿。中期检查不合格(未完成全部书稿或修订稿、编写质量一般)和结题验收未通过(建设期满未出版、编写质量一般)的教材,学校将视情形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提供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回经费、取消该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此类项目的资格。同时,本单位立项教材的出版情况将影响所在单位的申报额度。

经费须专款专用,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须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其中人员费占比不能超过30%),并严格执行预算。

七、申报程序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的教材建设规划,在本单位初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项目并排序推荐至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立项。

请各单位于202331716:00将以下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汇总后提交至闵行办公楼217室,同时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1.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精品教材建设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2.已编写或已修订的pdf教材样章(含至少两章节的内容,一式一份),修订教材还需提交前版教材;

3.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精品教材建设基金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此项工作联系人:曹泽南;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联系电话:54344792;联系邮箱:zncao@admin.ec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精品教材建设专项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精品教材建设专项基金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