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唐子涵发布时间:2019-01-02浏览次数:38

为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持续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按《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我校将继续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专业准备相关材料。

一、工作目标

第一批已申请认证、但尚未完成的专业,按计划完成专家进校考查工作;第二批申请完成6个专业的第二级认证。

二、组织机构

各师范类专业所在院系应成立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系主任)等担任。

三、2019年认证工作安排

(一)第一批2018年申请认证专业

第一批申请认证、但尚未完成专家进校考查的专业,2019117日前,须完成《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全部梳理工作,完成专家进校考查准备工作(按附件要求清单),确定专家进校接待方案,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后接受专家进校考查的准备。

(二)第二批2019年申请认证专业

      1. 开展自评自建(1-8月):所有师范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及认证标准解读的要求,开展自查自评自建工作。2019111日前,按附件《学院(部)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组成员名单》将专业认证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提交至简老师(jjing@admin.ecnu.edu.cn)。

2. 认证材料预准备(1-5月):1-3月,所有师范类专业按照认证要求确定2019级新生的《培养方案》,由院系领导小组完成专业建设的顶层设计,厘清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支撑矩阵;4 - 5,所有师范类专业在《培养方案》明确的前提下,按认证要求修改课程《教学大纲》,撰写《自评报告》初稿。

3. 确定认证专业(6月):6月初,有意申请认证的专业填报《师范专业认证申请书》,完成预申报学校组织专家遴选,根据各专业评建结果确定2019年参加第二级认证的6个专业名单。

4. 完成认证材料准备(6-8月):通过遴选的6个专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整改。春季学期结束时,完成部分核心课程的《课程达成度评价报告》;初步建立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评价机制和反馈整改机制;梳理支撑材料;完成全部基础数据上报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6. 完成材料上报(8月底):8月底正式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书》、《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以供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根据审核意见完善各项材料。

7. 做好现场考查工作(10-11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受教育部评估中心认证专家组进校现场考查。

8. 工作总结及后续工作部署:2019年我校认证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通过第二级认证的专业,对照第三级认证标准,准备次年的第三级认证工作。

  


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