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师个人申请、院系推荐、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我校共确定16个项目(含1个基地项目)列入2023年度校教材研究项目资助范围(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
1.学校提供2-3万经费支持。经费分2次发放,项目正式立项后发放经费总额的60%,验收通过后拨付40%。
2.所在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配套专项经费,支持教材研究。学校优先支持各级教材基地申请的教材研究项目,优先支持教材研究成果申报校精品教材建设项目和校教材出版基金项目。
3.个人项目经费拨付给项目负责人,基地项目经费拨付给基地负责人。
二、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
2.原则上立项的项目名称不能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须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改。
3.立项项目所属成果,应在发表或出版时,明确标注该成果为华东师范大学教材研究项目。
4.立项项目按照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充分。项目成果可包括以下形式:项目研究报告、论文、教材样书、评价标准、工具书、电脑软件等形式。
三、管理办法和经费使用
实行立项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第一主编)负责制,基地项目由基地负责人负责。
建设期满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未按时提交研究成果、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视情形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提供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还将追回经费、取消该教材研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申报此类项目的资格。教材研究项目验收,以会议鉴定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将严格对照项目申请书预期目标,参照项目宗旨,对研究成果提出鉴定意见。若申请人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可申请免于鉴定。
联系人:曹泽南;联系电话:54344792;联系地址:闵行办公楼217室;邮箱:zncao@admin.ecnu.edu.cn。
附件1: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教材研究项目立项名单.docx
华东师范大学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