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陆蓉蓉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712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要求,市教委决定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我校组织师生参加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 

  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大类活动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的参加者、学生艺术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我校有关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单位。

    五、活动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高校开展活动、市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个阶段开展。

  当前-20238月,高校开展活动阶段。

    20239-202312月,市级集中展演阶段。

    20241-20246月,全国现场展演阶段。

  六、奖项设置

  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和优秀案例奖。

  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学生艺术作品奖、优秀案例奖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艺术作品(微电影除外)指导教师为1人,其他每个奖项(含微电影)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获奖节目、工作坊及作品的指导教师在获奖证书上署名。优秀创作奖: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同时评为优秀创作奖。个人专项奖:奖励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的获奖学生。

  七、校内报名及选拔方式

(一)推荐名额

活动类别

学校总数量

各单位推荐数量

艺术表演类

集体节目

4-5

1-2

个人节目

1-2

1

艺术作品类

5-8

2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1-2

1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3-4

1

(二)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结合专业特点、艺术特色,按照通知内容、作品要求、时间节点,发动各艺术课程、学生艺术团、学生艺术社团以及广大爱好艺术的师生积极参与,开展相关工作,落实申报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规范运作。

2.作品要求详见《参赛作品相关要求》(附件1)。

3.作品创作人将作品(电子版)提交所在单位,各单位在限额内择优推荐,于2023913日前将作品(电子版)及《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至rrlu@admin.ecnu.edu.cn。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本项工作联系人:

陆蓉蓉,联系电话:54836393rrlu@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3室;艾东升,联系电话:54344782dsai@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3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参赛作品相关要求.docx

附件2: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上海市活动单位推荐汇总表.xlsx

 

 

华东师范大学体美劳教育工作推进委员会

华东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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