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我校“AI+”课程的建设与应用,华东师范大学决定开展“AI+”课程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本校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均须师德师风优良,不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
2.申报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且须至少开设两轮及以上。
3.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利用AI赋能课程的教、学、评等领域,在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学习活动、学业评价等方面,体现 AI 在教学中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AI+”课程教学设计与实施报告》(附件1),提交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将教师申请材料、《“AI+”课程申请认定清单》(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于12月19日17: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反馈至gcqi@admin.ecn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华东师范大学“AI+”课程标准(试行)》(附件3)进行评审并公示。
三、支持服务
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本科生院工作人员:
齐贵超:gcqi@admin.ecnu.edu.cn,54342953;
吴平颐:pywu@admin.ecnu.edu.cn,54342954;
林德龙:dllin@admin.ecnu.edu.cn,54344779。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