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华东师范大学卓越育人纲要》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在全校范围营造良好的教学文化建设氛围,有效引导、有力提高教师教学成效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基于学校办学定位以及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遴选支持一批具备创新性、示范性、实践性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2023年重点支持以下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1.思政育人
2.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
3.“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与创新发展
4.推进思维导向的通识教育、前沿导向的专业教育、研究导向的教师教育、英才导向的智能教育
5.推进体美劳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五育”融合发展有效路径(以下简称:体美劳和“五育”融合)
6.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7.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8.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
9.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
10.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二、申报条件
1.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每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得多于2项。
2.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从事本科教学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能够担负起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参与人员要确保有能力、有精力承担该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
3.鼓励以学部院系、教学团队为单位进行申报,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的综合研究和改革。
4.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具备一定建设基础,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改革思路清晰,实施方案可行,预期效果明显,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5.相同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尚有其他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项的教师,原则上需待项目验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6.围绕具体课程的教改项目,如负责人或团队成员曾依托该课程在校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项目类型
分为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体美劳和“五育”融合项目单列,立项数不超过15项。其他项目总共拟立项30项左右(委托项目不受名额限制)。学校将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确定申请项目是否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四、建设周期与经费支持
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3万,立项后下达1.8万,其余结题验收后下达。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立项后下达1.2万,其余结题验收后下达。所在学部、院系应提供配套经费,不少于学校资助经费的50%。
五、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内,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1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的主讲教师,分享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且须完成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一篇。
2.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成果验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教改研究与实施分析报告以及相关支撑材料。验收等级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追加5000元建设经费,并优先推送申报市级教学改革项目。对于未能通过成果验收的项目将取消负责人3年内申报校内教改项目和参加校内教学评奖资格,并酌情减少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数量。
六、申报流程
1.各单位应根据申报要求,统筹安排,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Word、Excel版以及盖章签字PDF扫描版)发送至hxu@admin.e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推荐限额详见附件3(跨院系项目、体美劳和“五育”融合项目、通识教育改革项目不占推荐名额),若超过1项须排序,不得超额推荐。学校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审论证,经校内公示后,确定资助项目名单。
3.联系人:
徐幻,联系电话:54344792,Email:hxu@admin.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
史媛(体美劳和“五育”融合项目),联系电话:54836138,Email:yshi@history.ecnu.edu.cn;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28室。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各单位推荐名额.docx
华东师范大学
2023年1月10日